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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动态丨自2月29日起,我盟将260项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纳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为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2月29日起,我盟将260项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此次医疗服务项目开展范围仅适用于盟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一是将“常规尸检病理诊断”等10项尸检病理诊断类医疗服务项目分部位、年龄段和适用情形纳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二是将“飞秒激光角膜切削术”、“传导性角膜成形术(CK)”、“准分子激光屈光性角膜切削术(PRK)”、“准分子激光治疗性角膜切削术(PTK)”、“个体化准分子激光屈光性角膜切削术”、“个体化上皮角膜切割准分子激光矫正手术”、“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LASIK)”、“个体化准分子激光原位角膜磨镶术”、“个体化准分子激光上皮瓣下角膜磨镶术”9项激光视力矫正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三是将“唇腭裂序列正畸治疗”等105项口腔正畸类医疗服务项目按材质、难易度等指标纳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四是将“肉毒杆菌毒素注射”、“水光针治疗”和“化学换肤术”3项美容类医疗服务项目和“颊部衬垫术”等110项整形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五是将“地级行政区划外救护车使用费”等23项群众需求较高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特需医疗服务项目。

下一步,盟医保局将指导可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公立医疗机构及时进行备案,对已备案的医疗机构中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费用所占比例、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动态监测,对于擅自增加医疗服务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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