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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和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政策解答(一)

1.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是如何采购的?

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全盟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应通过“自治区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采购系统”)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网上采购。截止目前,我盟带量采购药品已落地1011种,医用耗材已落地65类,平均降幅达60%以上。

2.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是怎样配送到各公立医疗机构的?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在采购系统中下采购订单时,应选择配送能力强、覆盖率高、信誉好的集采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根据医疗机构采购量和药品耗材特性实施分类配送管理(配送过程中不收取配送费用),即:普通药品耗材用标准化物流车辆或快递运输,冷链药品耗材使用专业冷链车辆配送;针对我盟地域广阔、交通不便的实际情况,配送企业采取“专车定时配送”模式,即:阿左旗城区每周配送1次、基层医疗机构每半个月(15天)配送1次,最大程度满足各级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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