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监管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医药机构篇
- 发布日期:2024-04-07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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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医院以持医保凭证到医院可以免费治病、免费接送、免费吃饭、免费住院以及出院时获赠药品或者现金等为噱头,吸引大量城乡医保参保人到医院虚假诊治、住院,通过空刷医保虚假就医方式,累计骗取医保基金共计1亿元。经法院宣判:上述医院的投资人、实际经营者——小甲、小乙、小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空刷医保虚假就医的方式骗取医保基金1亿余元,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小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某药房对外宣称特殊病种患者到店使用医保凭证可以免费配药,采用开具药品后不收取患者自费金额,少给、调换药品的手段,骗取医保基金30余万元。经法院宣判:该药房法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经营的药房,串换药品销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退赃款三十余万元。
某院院长老赵,伙同其子、卫生院副院长、法定代表人小赵,利用职务之便,安排工作人员冒用执业医师资格,伪造住院病人病历,串换药品,虚构药品,制作虚假购药发票等,用医保基金予以报销。经法院宣判:老赵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指使他人伪造医学文书、会计凭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小赵帮助老赵骗取医保基金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判处小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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